第2章
我在大唐斷奇案
入大理寺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,天光微亮。,從終南山下來的風穿過坊間的街道,卷起昨夜落下的槐樹葉。沈硯站在沈府門口,看著仆人牽來一匹棗紅色的馬,突然意識到一個問題——。,他一個現代人,連自行車的后座都不太坐得穩,更別說騎馬了。,一臉期待地看著他:“少爺,上馬啊。”,馬也歪著頭看他,眼神里似乎帶著幾分審視。“今天……”沈硯斟酌著措辭,“走路去。”:“少爺,大理寺在皇城邊上,從咱們府上走過去得小半個時辰!正好。”沈硯整了整衣冠,“我需要想想事情。”,把那卷落滿灰的《唐律疏議》翻了一遍,確認自己的記憶沒有出錯——每一個條文、每一個注疏,都和他現代研究過的版本一模一樣。:那卷殘卷上記載的“宮闈秘案”,到底是什么?,狄仁杰到底查到了什么,才會被貶為彭澤令?,他想了六年。而現在,他可能很快就能見到答案的當事人了。,他的腳步不自覺地加快了。,嘴里嘟囔著:“少爺今天怎么跟換了個人似的……以前別說走路了,連馬都嫌慢,非要坐馬車……”
大理寺在皇城的東南角,是一座灰墻黑瓦的院落,門口立著兩尊石獅,獠牙外露,目光兇悍。大門上懸著一塊匾額,上書“大理寺”三個字,筆力遒勁,據說是貞觀年間歐陽詢所書。
沈硯站在門口,深吸了一口氣。
他在史料里讀過無數次“大理寺”這三個字,但真正站在它面前,才感受到那種壓迫感。這不是一個普通的衙門——這是唐代的最高審判機關,是決定人生死的地方。無數人的命運在這里被裁決,無數案件的卷宗在這里被歸檔。
而那些卷宗里,有些永遠沒有被翻開。
他邁步走上臺階。
兩個守衛攔住了他。左邊的那個上下打量了他一眼,眼神里有一種微妙的嫌棄——顯然,沈家大少爺的名聲已經傳到了這里。
“大理寺重地,閑雜人等不得入內。”
沈硯從袖中取出沈正卿昨晚給他的文書,遞過去。守衛看了一眼,表情變了變,從嫌棄變成了尷尬。
“沈……沈公子?里面請。”
阿福想跟進去,被守衛攔住了。
“閑雜人等在外等候。”
阿福急了:“我是少爺的書童!”
“大理寺內,不得帶仆從。”守衛面無表情。
沈硯回頭看了阿福一眼:“在外面等我。”
阿福張了張嘴,最終只擠出一句:“少爺,您小心啊。”
穿過前院,沈硯被一名書吏領進了一間偏廳。這間屋子不大,但收拾得極為整潔。墻上掛著一幅字,寫著“明刑弼教”四個字。靠墻是一排書架,上面整整齊齊地碼著卷宗。中間一張長案,案上擺著筆墨紙硯,紙鎮是一尊銅辟邪,被磨得锃亮。
窗邊站著一個人。
他背對著門,正在看墻上那幅字。中等身材,穿著洗得發白的青色官袍,腰間系著一條普通的革帶。頭發梳得一絲不茍,用一根素銀簪子別住。
沈硯的心跳突然加速了。
他認出了這個人。不是從外貌——史書上沒有記載狄仁杰的長相——而是從那種氣質。那種站在哪里,哪里就是中心的氣質。不張揚,不刻意,但讓你無法忽視。
書吏上前一步,躬身道:“狄寺丞,沈評事到了。”
那人轉過身來。
四十八歲,面容清瘦,顴骨略高,眉宇間有一種久經風霜的沉靜。他的眼睛是整張臉上最引人注目的部分——不大,但極亮,像深冬的寒星,看人的時候仿佛能穿透皮肉,直達心底。
他蓄著短須,修剪得很整齊。嘴唇微微抿著,不笑的時候,那張臉看起來有些嚴厲。
但當他看到沈硯的時候,嘴角動了動——不是笑,更像是一種確認。
“沈硯。”他叫出這個名字,聲音不高不低,像一潭深水,“刑部沈尚書的公子。”
這不是問句,是陳述句。意思是:我知道你是誰,你不用自我介紹。
沈硯拱手行禮:“下官沈硯,見過狄寺丞。”
狄仁杰沒有回禮。他只是看著沈硯,目光從上到下,又從下到上,像在審視一件物品。
沉默持續了大概十秒鐘。在這十秒鐘里,沈硯感覺自己像是被X光掃描了一遍。
然后狄仁杰開口了。
“你父親給我寫了信。”他走到長案后面坐下,開始整理桌上的文書,頭也不抬,“信上說,你雖然荒唐,但腦子不笨,讓我給你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。”
他把“荒唐”兩個字咬得很清楚。
沈硯不知道該說什么。他決定先不說話。
狄仁杰繼續整理文書,像是忘了沈硯還站在這里。過了好一會兒,他才抬起頭,像是剛想起來一樣:
“你讀過書?”
這個問題讓沈硯愣了一下。他斟酌著回答:“讀過一些。”
“哪些?”
“《論語》《孟子》《唐律疏議》……”
“《唐律疏議》?”狄仁杰終于抬頭看了他一眼,眼神里有一絲意外,“你讀那個做什么?”
沈硯想了想,說了一句不算**的回答:“覺得有意思。”
狄仁杰盯著他看了幾秒,然后“嗯”了一聲,沒有再追問。
他從桌上拿起一摞卷宗,遞給沈硯:“這是近三年的舊案卷宗,你去抄一遍。”
沈硯接過來,沉甸甸的,大概有十幾卷。
“抄完之后,寫一份摘要給我。”狄仁杰補充道,“寫清楚每個案子的案情、判決、以及你認為有疑問的地方。”
“有疑問的地方?”沈硯確認道。
“你不是說讀過《唐律疏議》嗎?”狄仁杰的語氣淡淡的,“那就看看這些判決和律法有沒有出入。”
他說完,又低下頭繼續處理自己的文書,顯然不打算再說話了。
沈硯抱著卷宗站在那里,看著狄仁杰的頭頂——這個歷史上以斷案如神著稱的人物,正在用一種近乎枯燥的方式考驗他。
不是考驗他有多聰明,而是考驗他有多認真。
他轉身走向旁邊的偏房,心里忽然有些想笑。
六年研究,十七遍唐律疏議,結果穿越過來的第一份工作,是當文秘。
沈硯坐在偏房里,翻開第一份卷宗。
案子的內容很簡單:貞觀十九年,長安縣一個農戶告自己的鄰居偷了他三只羊。縣令判鄰居賠償農戶五貫錢,鄰居不服,上訴到大理寺。
沈硯看完判決,又看了看案情描述,眉頭皺了起來。
這個案子的關鍵不是偷羊,而是證據。
他拿起筆,在卷宗旁邊寫了一行小字:
“證據不足,不應定罪。”
窗外,陽光從窗戶照進來,照在他手上,照在那行字上。
他不知道,狄仁杰正站在正堂的窗前,看著偏房的方向。
大理寺在皇城的東南角,是一座灰墻黑瓦的院落,門口立著兩尊石獅,獠牙外露,目光兇悍。大門上懸著一塊匾額,上書“大理寺”三個字,筆力遒勁,據說是貞觀年間歐陽詢所書。
沈硯站在門口,深吸了一口氣。
他在史料里讀過無數次“大理寺”這三個字,但真正站在它面前,才感受到那種壓迫感。這不是一個普通的衙門——這是唐代的最高審判機關,是決定人生死的地方。無數人的命運在這里被裁決,無數案件的卷宗在這里被歸檔。
而那些卷宗里,有些永遠沒有被翻開。
他邁步走上臺階。
兩個守衛攔住了他。左邊的那個上下打量了他一眼,眼神里有一種微妙的嫌棄——顯然,沈家大少爺的名聲已經傳到了這里。
“大理寺重地,閑雜人等不得入內。”
沈硯從袖中取出沈正卿昨晚給他的文書,遞過去。守衛看了一眼,表情變了變,從嫌棄變成了尷尬。
“沈……沈公子?里面請。”
阿福想跟進去,被守衛攔住了。
“閑雜人等在外等候。”
阿福急了:“我是少爺的書童!”
“大理寺內,不得帶仆從。”守衛面無表情。
沈硯回頭看了阿福一眼:“在外面等我。”
阿福張了張嘴,最終只擠出一句:“少爺,您小心啊。”
穿過前院,沈硯被一名書吏領進了一間偏廳。這間屋子不大,但收拾得極為整潔。墻上掛著一幅字,寫著“明刑弼教”四個字。靠墻是一排書架,上面整整齊齊地碼著卷宗。中間一張長案,案上擺著筆墨紙硯,紙鎮是一尊銅辟邪,被磨得锃亮。
窗邊站著一個人。
他背對著門,正在看墻上那幅字。中等身材,穿著洗得發白的青色官袍,腰間系著一條普通的革帶。頭發梳得一絲不茍,用一根素銀簪子別住。
沈硯的心跳突然加速了。
他認出了這個人。不是從外貌——史書上沒有記載狄仁杰的長相——而是從那種氣質。那種站在哪里,哪里就是中心的氣質。不張揚,不刻意,但讓你無法忽視。
書吏上前一步,躬身道:“狄寺丞,沈評事到了。”
那人轉過身來。
四十八歲,面容清瘦,顴骨略高,眉宇間有一種久經風霜的沉靜。他的眼睛是整張臉上最引人注目的部分——不大,但極亮,像深冬的寒星,看人的時候仿佛能穿透皮肉,直達心底。
他蓄著短須,修剪得很整齊。嘴唇微微抿著,不笑的時候,那張臉看起來有些嚴厲。
但當他看到沈硯的時候,嘴角動了動——不是笑,更像是一種確認。
“沈硯。”他叫出這個名字,聲音不高不低,像一潭深水,“刑部沈尚書的公子。”
這不是問句,是陳述句。意思是:我知道你是誰,你不用自我介紹。
沈硯拱手行禮:“下官沈硯,見過狄寺丞。”
狄仁杰沒有回禮。他只是看著沈硯,目光從上到下,又從下到上,像在審視一件物品。
沉默持續了大概十秒鐘。在這十秒鐘里,沈硯感覺自己像是被X光掃描了一遍。
然后狄仁杰開口了。
“你父親給我寫了信。”他走到長案后面坐下,開始整理桌上的文書,頭也不抬,“信上說,你雖然荒唐,但腦子不笨,讓我給你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。”
他把“荒唐”兩個字咬得很清楚。
沈硯不知道該說什么。他決定先不說話。
狄仁杰繼續整理文書,像是忘了沈硯還站在這里。過了好一會兒,他才抬起頭,像是剛想起來一樣:
“你讀過書?”
這個問題讓沈硯愣了一下。他斟酌著回答:“讀過一些。”
“哪些?”
“《論語》《孟子》《唐律疏議》……”
“《唐律疏議》?”狄仁杰終于抬頭看了他一眼,眼神里有一絲意外,“你讀那個做什么?”
沈硯想了想,說了一句不算**的回答:“覺得有意思。”
狄仁杰盯著他看了幾秒,然后“嗯”了一聲,沒有再追問。
他從桌上拿起一摞卷宗,遞給沈硯:“這是近三年的舊案卷宗,你去抄一遍。”
沈硯接過來,沉甸甸的,大概有十幾卷。
“抄完之后,寫一份摘要給我。”狄仁杰補充道,“寫清楚每個案子的案情、判決、以及你認為有疑問的地方。”
“有疑問的地方?”沈硯確認道。
“你不是說讀過《唐律疏議》嗎?”狄仁杰的語氣淡淡的,“那就看看這些判決和律法有沒有出入。”
他說完,又低下頭繼續處理自己的文書,顯然不打算再說話了。
沈硯抱著卷宗站在那里,看著狄仁杰的頭頂——這個歷史上以斷案如神著稱的人物,正在用一種近乎枯燥的方式考驗他。
不是考驗他有多聰明,而是考驗他有多認真。
他轉身走向旁邊的偏房,心里忽然有些想笑。
六年研究,十七遍唐律疏議,結果穿越過來的第一份工作,是當文秘。
沈硯坐在偏房里,翻開第一份卷宗。
案子的內容很簡單:貞觀十九年,長安縣一個農戶告自己的鄰居偷了他三只羊。縣令判鄰居賠償農戶五貫錢,鄰居不服,上訴到大理寺。
沈硯看完判決,又看了看案情描述,眉頭皺了起來。
這個案子的關鍵不是偷羊,而是證據。
他拿起筆,在卷宗旁邊寫了一行小字:
“證據不足,不應定罪。”
窗外,陽光從窗戶照進來,照在他手上,照在那行字上。
他不知道,狄仁杰正站在正堂的窗前,看著偏房的方向。